嘉经信中小企〔2012〕77号
关于开展嘉兴市“成长之星”中小企业
评价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经贸(信)局,嘉兴港区、嘉兴经济开发区经发局,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和引导我市中小企业成长发展,重点扶持一批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方向、成长性突出的中小企业转型升级。经研究,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成长之星”中小企业评价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认定数量
评价认定嘉兴市“成长之星”中小企业共100家,按其成长特点分别评价认定出“品牌之星”、“管理之星”、“技术之星”、节能之星”、“创新之星”各 20家。
二、申报企业条件
(一)基本条件
1.企业成立二年以上,上年度销售收入不超过4亿元。企业在品牌、管理、技术、节能降耗、创新等某一方面取得了一定业绩。
2.符合我市产业发展导向,即六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新能源、新材料、物联网及相关产业、节能环保、生物和核电关联产业)、生产性服务业(研发、设计、网络技术、创意、服务外包、软件开发、现代物流等)和传统优势产业。
3.生产经营正常,资产负债率在75%以内,销售收入和利润增幅明显。
4.企业近2年没有发生重大质量、安全和环保事故,依法纳税;经营者素质良好,无违法违规记录。
(二)申报企业其他条件
1.“品牌之星”
(1)企业重视品牌建设,有较强的品牌意识和品牌管理基础,品牌有一定知名度。
(2)企业主导产品被认定为市级以上名牌产品称号或拥有其他著名商标,并有品牌连锁经营网络。
2.“管理之星”
(1)企业重视管理创新工作,能够从实际出发,建立、实施规范化、精细化管理体系,提升企业管理水平成效较明显。
(2)企业在管理理念、制度建设、管理方式、方法、手段等方面取得成果,具有推广价值。
(已经列入省、市级精细化管理示范企业的,只要符合基本条件,不再重复评价认定,直接进入)
3.“技术之星”
(1)企业重视技术进步,建立技术(研发)中心,开展产学研合作,技术创新管理制度较完善。
(2)重视新产品、新技术开发及引进,近年有技术创新类项目或省级以上新产品面市并取得较好市场效益。
4.“节能之星”
(1)企业开展节能技术研发或利用,在节能方面进行资金投入,改造和淘汰落后的用能设备。
(2)建立有节能管理人员的工作机构,研究和制定节能措施,组织实施能源目标管理。
5.“创新之星”
(1)企业有较强的自主创新意识,推动企业自主创新建设,成长速度较快,在市场竞争中具有优势和持续发展潜力。
(2)企业在推动产品、技术创新等方面实现良好效益。企业在营销商务模式、经营管理创新方面取得良好成效。
三、评价认定程序
(一)申报推荐。符合条件的企业可自主申报或由县(市、区)经贸(信)部门推荐。由企业填写《嘉兴市“成长之星”中小企业申报表》(详见附件),自主申报的企业可直接报市经信委。
(二)评价认定。市经信委组成有第三方机构参加的评审小组,评价认定“成长之星”中小企业100家。
(三)入围企业名单在“嘉兴经信网”站上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对外公布,并颁发“成长之星”中小企业证书、奖牌。
四、扶持服务措施
(一)融资支持。把入围的“成长之星”中小企业列入银企合作支持名单,优先保证融资需求。中小企业担保机构优先为入围的“成长之星”企业提供贷款担保。
(二)项目扶持。根据国家、省、市财政专项资金的安排,优先对“成长之星”企业给予专项资金扶持。
(三)培训辅导。委托培训机构及创业辅导机构对“成长之星”企业进行经营、管理、营销等方面优先给予培训辅导。
(四)广泛宣传。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宣传推荐入围企业,提高企业知名度和美誉度。
(五)重点服务。纳入中小企业培育信息库,市经信委会同相关部门开展重点服务。
五、申报材料
(一)嘉兴市“成长之星”中小企业申报表(见附件)。
(二)营业执照、有关奖励、认证等证书复印件。
相关表格及文件在“嘉兴中小企业网”(www.jxsme.com.cn)下载,申报企业一律不收报名费、评审费。
六、推荐名额及时间要求
各地按照条件择优推荐,县(市、区)各推荐40家(品牌、管理、技术、节能、创新之星各 8家),嘉兴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各推荐20家(品牌、管理、技术、节能、创新之星各 8家)。
组织被推荐企业认真填报《嘉兴市“成长之星”中小企业申报表》,并于6月15日前连同盖章后的企业纸质申报材料(1份)及电子汇总表(嘉兴中小企业网下载)递交市经信委,地址 嘉兴市广场路1号 市行政中心5号楼355 中小企业处,邮编314000 。
联系人: 张建伟、孙业飞 电 话: 82521924
E-mail: SYF1009@163.com
附件: 嘉兴市成长之星中小企业申报表.doc 成长之星中小企业申报情况汇总表.xls
二O一二年五月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