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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4年创业辅导工作的通知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4-03-04    点击次数:4999

各市经信委: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36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小型微型企业再创新优势的若干意见》(浙政办发〔2012〕47号)要求,为更好地完成2014年创业辅导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促进中小企业转型升级,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为目标,以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为载体,线上线下服务相结合,着力推动小微企业上规升级,着力推动小企业创业基地建设,着力推动中小企业向“专精特新”发展,不断增强创新发展的核心竞争力,推进我省中小微企业再创新优势。 
     二、主要工作内容 
     1、省、市、县三级联动,开展以提升中小微企业创新能力为主题的“送管理、送咨询、送服务”活动,全省组织100家以上优秀创业辅导管理咨询等服务机构和100名以上优秀创业指导师参与,开展“一对一”免费咨询诊断服务,力争与1000家以上中小微企业实现对接(各市完成对接不少于100家,其中舟山不少于50家)。 
    2、加强对管理咨询机构和创业指导师的培育管理。对原有创业辅导中心和创业指导师进行梳理确认,并遴选一批长期从事中小微企业发展和研究工作的专家,建立全省中小微企业管理咨询和创业辅导专家库。 
    3、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开展创业辅导活动,全省创业辅导活动目标任务800场次以上,辅导培训人数3万人次以上(各市完成创业辅导活动不少于80场次,其中舟山不少于40场次),辅导满意率达96%以上。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县(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明确责任,建立工作机制,制定实施方案,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2、创新方式方法。进一步丰富内容,创新工作载体,扎实开展各项工作,力求取得实效。 
  3、加强协同推进。进一步加强与高等院校、科研单位、社会团体以及中介机构、新闻媒体等社会各方面力量的合作,汇聚各方面的智慧与资源优势,共同组织开展中小微企业创新能力提升各项活动。 
    4、加大资金支持。各级财政专项资金要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管理创新、咨询服务、人才培训等项目的支持,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5、加强考核考评。将创业辅导工作纳入到省经信委(中小企业局)年度考核,加强督促检查。 
    请各市相关附件表格按时间要求报省经信委(中小企业局)企业创新处。 
    联系人:应红英;电话:0571-87059133; 
    QQ邮箱:848029581@qq.com 

附件:1、创业辅导工作计划表 
          2、创业辅导工作月报表 
          3、加强创业辅导中心和创业指导师管理的有关事项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4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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